赵咏梅,1973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 1996年中南政法大学毕业,分配到安陆市人民法院工作,硕士研究生学位。先后担任书记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审委会委员、执行局局长、法院党组成员等职务。2015年至今,她共办理各类执行案件649件,无一件超审限和上访案件,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履行好工作职责,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赢得了全院干警和当事人的好评。
安陆法院执行局先后被省高院荣记“二等功”;被湖北省高院命名为“全省基本解决执行难示范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院表彰为全国法院 “先进集体”。因工作突出,她个人连续三年被市法院评为“十佳法官”, 先后被评为孝感市、湖北省“优秀青年卫士”、全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佳女法官”、“全省好法官”、全省“办案标兵”等荣誉称号,个人二次荣记“二等功”;同时还被当选为孝感市第四次党代表、孝感市第五届人大代表。2017年初,赵咏梅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的称号。
推陈出新,破解“执行难”
多年积案、骨头案、疑难案是法院执行工作的一块坚冰。为进一步切实解决“被执行人难找、财产线索难寻”这两大顽疾,赵咏梅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构建了庭、站、点、员“四位一体”的执行模式和“五公开一推行”为主要内容的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办法;为摸清案件底数,建立了动态执行案件数据库。为阳光执法,她还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检察院等相关部门见证执行。2014年至今,她共邀请265名代表委员见证执行现场180余场次,联动办案达253件,执行标的4600余万元。 当广水市李店乡友谊村曹家湾双腿残疾的杨某领到42万余元兑现款后,激动地对安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米祥善说:“感谢法院、感谢政府为我作主,及时将我救命钱执行到位。”
多措并举,破解“执行难”
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中她加大执行力度,用足用尽执行强制措施,压缩“老赖”生存空间,确保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最大限度得到实现。依托信息化借助“点对点”、“总对总”的查询系统,与安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建成财产查控专线专网;与保险公司在执行悬赏保险、执行救助保险、司法拍卖担保保险、保全保险方面建立长效合作机制;与移动、联通、电信三大营运商合作;与安陆市建设银行协商,建立了一案一账户执行案款系统,实现案款系统与银行系统的有效衔接。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2000余条,查询执行案件900余件,建立了执行各类台账,实现了各种执行数据的上传、下载和互联互通,编织了一张疏而不漏“执行网” 。善于运用“新媒体”,如通过微博平台全程直播安陆市某饲料有限公司债权人参与分配案和安陆市某公司强制搬迁案的执行听证情况;联合支付宝公司,对5件被执行人的网络虚拟账户进行了强制执行;利用司法拍卖网,上传拍卖品,成交15件,成交总价4520多万元,溢价率45%,其中大胆启用的无底价竞拍模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心系百姓,化解“执行难”
赵咏梅深深感到:执行要有为民执法的大情怀,再小的事情不推诿、不放弃,真正把人民群众当亲人;要有保一方平安的大观念。她深入村组农户现场办案,化解纠纷,让人民群众感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五年的一个傍晚,郑老汉的儿子郑某骑摩托车载着儿媳吴某回家,疾驰的摩托车与村头公路上空垂落的有线电视电缆线相挂擦后,又与路边电线杆相撞,致使郑某伤及头部,当场死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赵咏梅了解到经营权人抵触情绪较大,反复查询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多次处分电缆线路经营权又无人接受;她提出了“放水养鱼”,从逐年经营收入中留足维护费用后逐年提取的办法来偿还债务。但这意味着执行法官要付出更多的血汗。因为农村电视收视维护费的收取,有其一定的特殊性,看电视的一般都是留守儿童和老人,收费需年底或者国庆长假打工者回家团聚期间收取。为了确保赔偿款顺利到位,她多次牺牲休息时间“陪同”经营权人收款,在她执着坚持之下,如今该起案件执行完毕。当将最后一笔5000元兑现款交到申请执行人郑某某手中时,郑老汉老泪纵横的说:“我的儿子因电缆线脱落致死,儿媳因此改嫁他乡,剩下我们两个孤老和未成家的孙子,这5年来多亏你们执行法官一直为我家执行,使我逐步拿到了判决的24万多元赔偿款,解了我们一家老小的危急,真是太感谢了”。
“公生明,廉生威”。参加工作22年,赵咏梅时刻牢记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严格遵守“五个严禁”,从没有办过一件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也从没有因为审判作风问题被当事人投诉。在民事审判执行生涯中,赵咏梅没有惊天动地催人泪下的事迹,然而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她默默耕耘,用心、用情、用爱办案的情怀,感动着一个个当事人,化解了一桩桩矛盾纠纷,执行了一件件案件,用自己的勤奋和执着,诠释了新时期一名基层女法官为民司法的情怀,为审判事业写下了公平正义的篇章。